2014年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介绍

创建者:二学历 发布时间:2014-05-17浏览次数:2465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在普本生中开展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即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选读一个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优点是:获取文凭快、学习费用少、考试通过率高、对主修专业影响小,就业竞争能力强。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士学位

财务会计与审计

150

管理学

金融

150

经济学

财税

100

经济学

经贸英语

100

文学

2、学制及教学形式

    实行学年制,学习期限为2.5年,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采用业余时间的教学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3、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助学二学历”学习对象的报名条件是:

    (1)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

    (2)本科二年级学生(报名当年9月升为二年级的学生);

    (3)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学有余力的学生。

4、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等)后,并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经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审计学院联合盖章、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助学二学历”毕业证书与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同步发放。

5、学位授予

    “助学二学历”专业的学位授予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学生在主修专业未取得学士学位,但“助学二学历”专业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可授予“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6、报名方式

    (1)学生于4月份起至830日止在南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kzs.nau.edu.cn)《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二学历)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进行预报名;同时在该网站下载助学二学历教育“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协议”,并将内容告之家长由家长签字;

    (2910日前学生持①已经签字“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协议”、②一年级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单、③电子版2寸免冠照片,【②、③两项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供,不需学生个人办理提交】到浦口校区位育楼110室核对信息确认报名。

7、报名时间及地点,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每年48月,报名截止日830日。

    (2)咨询电话:025—58318016(浦口),025—86585574(莫愁)

    (3)二学历办公室:浦口校区位育楼110

8、学习费用

    (1)学费:2100/年(含正常报名考试费,课程考试未通过者每门可以免费补考一次),如有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教材费:按学生实际申报使用数额收取,每学年大约200-300元。

    (3)学位评审费:200/人,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在申请时缴纳。

    (4)交费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