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问答

创建者:二学历 发布时间:2014-05-17浏览次数:3002

        1、什么是“助学二学历”?

    答: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推出,在全日制本科学校中开展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即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选读一个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2、参加“助学二学历”学习的优势是什么?

    答:(1)充分利用在校学习优势。在校大学生精力充沛,记忆力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加上学校提供助学辅导,能较容易地通过自学考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节省学习时间。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大学四年黄金学习时期,用业余时间完成第二个本科专业的学习。根据“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以及自学考试免考政策,实际需要考试的课程一般只有10门左右,两年半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学习和考试,花时少,见效快,上一个大学可以获得两个本科毕业证书和两个学士学位。

    (3)学习成本不高。“助学二学历”教育学费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目前我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00元,学制2.5年。教材代办,费用每学年大约200-300元,按实计收。

    (4)有利于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参加“助学二学历”学习能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和知识面,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我校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专业多,如果能让学生选择不同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学习,更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在就业时更容易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对工作后的继续发展也十分有利。

 

        3、我校招生的“助学二学历”专业有哪些?计划招生人数是多少?

    答: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今年我校招生的“助学二学历”专业有“财务会计与审计”、“金融”、“财税”、“经贸英语”四个专业,四个专业计划招生500人。南京审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招生、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4、“助学二学历”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助学二学历”的报名条件是:

    (1)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

    (2)本科二年级学生(报名当年9月份升为二年级学生);

    (3)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学有余力的学生。

    以上条件需同时符合方可申请报考。

 

        5、“助学二学历”的学制是多少年?采取的学习形式是什么?

    答:“助学二学历”的学制是两年半(2.5年);是采用业余的学习形式,从大二第一学期开始授课,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6、“助学二学历”的招生及报名时间?

    答:“助学二学历”专业每年招生一次。通常在每年4月学校发布招生信息,并开始接受报名(一年级第二学期),每年8月底前完成报名工作,学生网上预报名截止日为831日。

 

        7、“助学二学历”的报名注册手续如何办理?

    答:报名注册程序如下:

    (1)学生于4月份起至830日止在南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kzs.nau.edu.cn)《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二学历)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进行预报名;

    (2)继续教育学院对网报学生进行初步审核,通知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kzs.nau.edu.cn)下载《“助学二学历”教育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协议》,并将内容告之家长由家长签字;

    (3)最迟910日前学生持①已经签字“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协议”、②一年级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单、③电子版2寸免冠照片(②、③两项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供,不需学生个人办理提交),到指定地点(浦口校区位育楼110)核对信息确认报名,同时通知学生准备缴纳学杂费;

    (4)继续教育学院将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自考助学专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学校自考办复核后提交给南京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注册。

 

        8、“助学二学历”安排的考试时间、地点?

    答: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月上旬和7月上旬。每年4月和10月还有自费参加社会自考机会。考试时间、地点由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

 

        9、“助学二学历”是否有课程可以免考?如何办理?

    答:在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与“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不低于自学考试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免考。由学生提出申请,教务处提供成绩证明,学校自考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考,原所获学分可以替代相应的课程学分。其他课程的免考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0、如何取得“助学二学历”的学籍?

    答: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并报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注册后即取得“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籍。入学资格审核由学校自考办协助省、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11、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如何处理?

    答: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明。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选择社会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12、学生参加“助学二学历”的课程考试后,如该课程成绩未能及格,需要参加补考或重修,其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考试计划,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每学期安排学生参加课程考试,如考试后,学生该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需要参加补考并向考试院缴纳补考考试费。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学生第一次补考考试费由学校向考试院缴纳。如若学生该课程经第一次补考后成绩仍然不及格,再次补考费用由学生自理。需要参加该课程重修的则要缴纳课程重修费用。

 

        13、学生毕业时颁发何种毕业文凭?有何要求?

    答:“助学二学历”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等),取得相应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审计学院联合盖章、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能获得“助学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4、“助学二学历”专业的学位授予办法是什么?

    答:“助学二学历”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学生,符合学校“助学二学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如果学生在主修专业未取得学士学位,但“助学二学历”专业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助学二学历”专业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15、“助学二学历”的学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助学二学历”收费按照《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色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及调整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485号、苏财综(20047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三个文件执行。我校目前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00元。

 

        16、学生所交的学费中,是否包含教材、讲义等费用?

    答: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学生所交的学费中不包括教材、讲义等代办费用。教材费每生学年大约200-300元,学校按学生实际申报使用数额收取。

 

        17、申请“助学二学历”专业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是否要向学校交纳学生学位评审费?

    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件,申请“助学二学历”专业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应向学校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为每人200元。

 

        18、报名参加“助学二学历”学习的学生如何进行在校管理?

    答:报名参加“助学二学历”学习的学生其在校“助学二学历”专业的教学管理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常规管理仍由主修二级学院负责。在进行“助学二学历”学习时,继续教育学院再行编班管理,教学班配备班主任,班主任会与学生主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管理人员沟通,共同好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9、什么是三方协议书?

    答: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正式注册前须由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助学二学历”的学习性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20、学生在就业时,是否可以按“助学二学历”专业发放就业派遣证?

    答: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现行规定,学校只按主修专业发放就业派遣证,不按“助学二学历”专业发放就业派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