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我校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专接本”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专接本”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专接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专接本”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践行公德,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关心他人。
(二)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社团等集体活动,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和集体荣誉感。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具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专接本”专业学制期内所有课程通过,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符合该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
(五)无考试违纪、作弊、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等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或处分。
三、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专接本”对接院校学制期内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各院校按评选要求进行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
(一)各院校做好评选的各项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本评选办法并明确努力方向。
(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进行民主测评,5月10日前完成遴选。
(三)确定推荐人选后,由本人填写《南京审计大学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学校院系给出推荐意见并经学校职能部门初审后,予以公示。
(四)5月20日前各院校将纸质和电子材料(包括附件1和附件2)同时报送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表彰。
(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doc
2.南京审计大学自学考试“专接本”专业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doc
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