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创建者:杨亚琼 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2284



各函授站点:

依据《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89月修订版)》规定,现将2018年(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89月修订版)》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未获准毕业者。

3、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4、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5、高起本所修课程首次考试(不含补考)不及格在六门以上(含六门)、专升本所修课程首次考试(不含补考)不及格在五门以上(含五门)者。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从此次开始,我院每年3月和9月受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本次学位申报对象为20181月和20187月的毕业生,20181月毕业生已授予学位的不再申报,20177月及以前毕业生已超过时效、不得申报。)

请各站点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执行,对申报学位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超过时效的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坚决不予受理。

二、申材料及时间安排:

1、请各站点准确无误填写《南京审计大学成人学位申请汇总表》和《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及《申请学位学员学习成绩汇总表》。《南京审计大学成人学位申请汇总表》、《申请学位学员学习成绩汇总表》要求以Excel表格报送给老师截止日期910纸质表格盖章确认后一并寄至我院

2根据学校教务委员会要求,成教毕业生学位申请要在《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后附上申请学位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可在教学管理平台上打印)并在这两个材料上加盖函授站公章。请各站点按照要求,每生以《学位评定登记表》、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为顺序整理好每个学生的申请材料,切勿忘记寄纸质照片,蓝底两寸,照片背面请圆珠笔写上名字(表格电子格式请在QQ群共享下载。)

特别强调,学位数据都需统一上报教育部,所以各类信息数据务必按格式要求和样例准确无误填写并要求学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本次申报通过的毕业生学位证书将于201810月底至11月初验印发放。

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私舞弊,弄作假者,一经查实委员会其所授予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工作安排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成教部联系。电话:025-86585000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20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