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上班等相关安排,南京审计大学发布疫情防控第7号公告
创建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0-03-19浏览次数:1969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学校工作需要,现就推动全校有序上班通知如下: 自3月23日起,全校根据工作需要全面有序复工,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工作日有人员上班,保证各项年度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其中: 党政办、总务委员会、保卫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外办)、国有资产管理部等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全面恢复履行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受延误,做到每个科室正常工作日有人上班或每项职能有人履执; 教学、科研、学科、学生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行政人员复工,做到工作日有领导与员工上班,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人事、财务、招投标、信息化等部门要根据服务师生和职能部门需要,保证正常工作日有人上班,主要职能有人履执; 资产经营公司要根据需要继续安排好超市、校车运营,防疫用车做到随用随到; 其他党群、教辅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上班,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复工。 二级学院、教学部、书院视本单位疫情防控、学科建设等重点任务科学安排好行政人员复工,各单位主要党政领导要靠前指挥,每个工作日要有领导上班;有学科建设等紧迫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人员要正常上班。二、总务委员会按照国家与省等相关要求,做好堂食准备,要及时公布堂食须知,做好中餐饮食供应。三、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履行员工健康信息摸排责任,对处于隔离期或身体出现发烧等症状不符合上班条件的,不得安排上班。所有上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各单位、部门有办公室所需必要消毒物资的,可向国有资产管理部申请。四、同一办公室人员办公间距较小的,要合理安排错时上班。五、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拟定本单位、本部门复工安排,于3月19日前报党政办。党政办将会同保卫部门简化上班人员进校审批流程,实行上班人员无行程变更情况下不重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