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2号)文件要求,通过我校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市武进社区培训学院、南京前锦教育专修学校、南京商业学校、淮安市新元会计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市梁溪区社区培训学院、徐州市现代教育培训学校、张家港市新世纪培训学校、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云南省审计科研培训中心共13所拟保留、新增校外教学点设置及开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报告。南京审计大学校外教学点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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