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对顾骞等31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创建者:郭琳 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14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决定对上述学生作退学处理。


附件: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名单。

关于南审等31位学生退学处理.pdf




 


 


 


 


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