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毕业生工作备忘录

创建者:钟莹 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13

   一、业务系统

系统网址:sdata.jseea.cn:8088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毕业、2023年下半年专接本毕业、2023年下半年助学专业(含二学历)毕业

二、毕业生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

各项目工作阶段

社会自考

助学专业(含二学历)、专接本

11.24-12.3

考生在信息平台中上传毕业材料图片、核对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申请。

 

学校毕业登记(11.21-12.5

12.1-12.5

区县毕业初审

12.18

地市复审,提交数据

12.19-12.20

省端数据准备

12.21-12.27

网上审核

12.28-12.29

现场集中:存疑问题处理、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属印等

(江东北路考试院)

2024.1.4

主考学校送还社会自考、专接本证书(北京西路考试院)

1.8

各市领取社会自考、专接本证书(江东北路考试院)

待通知

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上网后发放证书

注:本次会审拟采用网上集中审核和现场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会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项目毕业工作主体流程说明

社会自考:考生登记--区县考办初审、部分学生现场确认--市考办复审、整理考生毕业材料--终审--市考办清点并分装毕业证书--市考办发放毕业证书

专接本:专接本学校登记、初审,整理考生毕业材料--市考办复审、汇总考生毕业材料--终审--市考办清点并分装毕业证书--市考办向专科校发放毕业证书

助学专业(含二学历):院系登记--主考学校复审、整理考生毕业材料--市考办复审--终审--主考学校清点、发放毕业证书

   四、特别提醒

(一)社会自考毕业提示信息设置

    1.设置毕业办理提示(下图蓝字部分)

    设置位置:管理平台社会自考栏目--报考管理--注册与报考提示信息--毕业申请提示 

 2.设置毕业初审意见

    设置位置:管理平台社会自考栏目--毕业管理--审核意见管理。须确保意见准确、指引清晰,以便考生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二)毕业照片

 毕业照片的采集须严格按《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特别提醒:历次毕业照片无法上传学信网的错误类型集中在:人像不居中,脸部占比过大、过小,照片背景有文字等。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

助学专业、专接本学生的思想品德单位鉴定部分由所在主考学校或专科学校完成,主要内容为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公民素养等方面,按每个考生实际进行鉴定,不得仅给出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等结论性描述,填写后由鉴定单位加盖公章。填表时间应在毕业申请办理规定时间内。

   (四)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使用省考试院统一下发的空白登记表黑白打印。

   (五)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

(六)审核重点

1.考生基本信息是否正确,照片是否是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界面左侧专业考试计划中未打上勾的课程,是否确实不需要考。

3.非系统自动调用的成绩以蓝色显示,须审核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