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将线下开展2021级(2024届)自考二学历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
为做好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毕业论文答辩要坚持标准、符合程序。
2、根据专业和定稿人数,安排所有定稿学生参加线下答辩。
3、为了便于成绩评定、核查,答辩教师完成答辩后给出本组学生的答辩结果及论文最终成绩。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王家华、顾华峰
副组长:王军伟、何金旗、袁铮斐、华炜
成员:高晓菲、曹冬梅、应雯、钟莹、倪静娴
2、成立答辩小组
按不同专业和答辩学生人数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2位专业教师和1位答辩秘书组成,其中推荐一名教师为组长。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即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的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三、答辩时间
按照毕业生论文日程和近期工作安排,初定于2023年5月(一般为周三下午,具体详见答辩日程安排表)进行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四、答辩前事项要求
1、毕业论文查重低于20%且出具包含平台LOGO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查重报告,格式符合要求,经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学生方可进入答辩流程,以《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为准,并由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论文定稿情况反馈表》提交至自考部。
2、根据答辩学生总人数安排答辩组数,确定好答辩教师和学生的时间公布答辩日程安排。
3、每个答辩组的答辩秘书,负责提前组建答辩联络QQ群或微信群,组织联络本组答辩教师。
4、自考部将答辩学生的所有论文电子材料下发给各个组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通知所在组答辩教师进行答辩前的论文评阅。
评阅教师具体负责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复核性评阅,评阅其毕业论文是否符合答辩的质量标准,检查毕业论文材料是否齐全并填写《毕业论文评阅意见表》(电子表格)。若评阅教师认为论文不符合答辩资格或与指导教师意见不符合,应明确指出,并交由论文答辩委员会集体裁定该论文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评阅结束后,由答辩秘书收齐并打印好《论文评阅意见表》(电子表格须在答辩前填写完成,在答辩现场替换论文纸质材料)。
五、答辩流程
1、自考部在答辩前组织召开说明会议,所有答辩教师和秘书必须参会,强调内容:《答辩记录》、《论文成绩评定表》和《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登记表》等3张表格的填写要求。
2、答辩现场由答辩秘书主持,学生按分组表顺序依次答辩。
3、答辩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答辩学生依次进行自我介绍和论文陈述(不超过5分钟),陈述完毕由答辩教师提出3个问题,学生当场记录好后进行准备;第二轮:学生回答问题(如有需要将再次准备并回答)(不超过5分钟)。要求:提问原则上不应超出毕业论文题目所涉及的内容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课程范围,难易程度适中。
六、答辩后事项要求及成绩评定
1、答辩结束后学生现场填写《答辩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交离开,答辩小组按要求签名。
2、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集体商议评定,按比例核算最终分数,填写《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小组组长按要求签名。
3、答辩秘书填写《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登记表》(电子表格)统一发给自考部。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