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对接院校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推进督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深入了解各对接院校开展助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我校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对象
所有南京审计大学“专接本”对接院校都必须接受学院的督导巡查。处于“休眠”状态(没有生源)的对接院校暂缓督导。上一年省级主管部门督导时要求整改的对接院校,重点检查其整改部分。
二、督导内容
1.办学行为: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办学条件、招生宣传、经费管理等。
2.内涵建设: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
3.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实施、自考相关业务办理、教学效果(课程通过率、毕业率)、命题管理等。
4.学生管理:主要包括在校生的政治思想动态、学生组织建设、安全保卫、学风建设、心理健康、就业指导、诚信考试教育、宿舍文明建设、评优评奖、到课率等。
三、督导形式
督导形式包括:座谈会、检查档案、实地走访、跟班听课、问卷调查等。具体形式根据督导内容与对接院校实际情况确定。
四、工作机制及要求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常态化督导。督导工作由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制定督导指标体系、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小组的人员选配等。学院成立对接院校督导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督导期间的指挥、协调工作。从继续教育学院选派熟悉自学考试办学和管理的人员,也可选派其它对接院校人员代表参与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深入各对接院校现场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结果以督导报告和综合评分表(见附件)得分方式呈现,督导结果将作为学院对对接院校进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需要整改的单位须在督导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报南
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五、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接本”
督导工作综合评分表
督导对象:
总项 | 分项 | 考核要求 | 自评 | 主考学校评分 |
1.办学 行为 (25分) | 1.1指导思想 (2分) |
| | |
1.2办学条件 (2分) | 1.办学设施完备,现有条件和设备能满足办学需求。(1分) | | | |
2.学生在校期间,共享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文体场所、餐厅、宿舍等资源。(1分) | | | ||
1.3招生宣传 (11分) |
| | | |
| | | ||
3.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入学条件、学习形式、收费标准以及文凭发放等主要内容。(2 分 ) | | | ||
4. 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3分) | | | ||
| | | ||
1.4服务保障 (3分) | 1.设置学生咨询窗口,公布咨询电话。(1分) | | | |
2.热情服务学生,及时回应学生诉求。(2分) | | | ||
1.5经费管理 (7分) | 1.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收取学费,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3分) | | | |
2.根据统一收取、统一核算、“收支两条线”原则规范学费管理,并向学生开具非税收统一票据。(1分) | | | ||
3.强化经费管理内控机制建设,本级经费管理工作纳入本法人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1分) | | | ||
4.按时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报名考试费。(2分) | | | ||
2.内涵 建设 (25分) | 2.1制度建设 (6分) | 1.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对教育教学管理、 学生考籍与学业管理、学位授予工作、学生违纪处分管理、 督导工作、校考阅卷工作管理办法、校考成绩管理等均有明确制度要求。(5分) | | |
2.实行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协议管理制度。 (1分) | | | ||
2.2专业建设 (6分) | 1.举办专业符合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1分) | | | |
2.专业开办情况良好,当年专业招生不少于30人。(2分) | | | ||
3.教学方法、课程、教材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设成效明显。(2分) | | | ||
4.根据考试计划要求及专业特点,改进和创新实践教学内容,考核评价方法科学合理。(1分) | | | ||
2.3师资队伍 建设(9分) | 1.任课教师职称结构合理。所有任课教师均具有相关教师任教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比例在30%及以上。(5分) | | | |
2.建立专业师资库,任课教师队伍保持相对稳定。(2分) | | | ||
3.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人员充足,专业、技能结构合理,可以满足实践环节教学需要。(2分) | | | ||
2.4管理队伍建设(4分) | 1.设置统一的自学考试归口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2分) | | | |
2.每个教学班配备班主任,班主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生管理经验、责任心强。(2分) | | | ||
3.教学 管理 (30分) | 3.1教学内容 (4分) | 1.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制定教学计划,按照课程考试大纲要求实施教学。(2分) | | |
2.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科学安排案例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2分) | | | ||
3.2教学过程 (16分) | 1.健全质量监控与督导机制,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各专科学校每学年结束后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主考学校和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4分) | | | |
2.教学计划、课程考试大纲、教学任务安排表、课表等教学文件规范、齐全。(4分) | | | ||
(5分) | | | ||
4.严格按照课程规定学分组织教学,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2分) | | | ||
5.教材使用与管理规范,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1分) | | | ||
3.3教学效果 (5分) | 1.教学受到普遍欢迎,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互动参与度高。(1分) | | | |
2.根据学生调查问卷或学生座谈会,学生评价满意度高。(2分) | | | ||
3.最近一次考试统考课程平均通过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分) | | | ||
3.4考试组织与实施(5分) | 1.按时完成课程报考、免考等组织工作,考务工作有记录、无差错。(2分) | | | |
2.评卷工作管理规范,评卷过程无失密、泄密事件。(2分) | | | ||
3.及时完成成绩公布、复核等工作。(1分) | | | ||
4.学生 管理 (20分) | 4.1思想建设 (2分) | 1.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1分) | | |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1分) | | | ||
4.2学生学习 管理(3分) | 1.使用学生学习登记表真实、完整记录学生在学期间表现。(1分) | | | |
2.及时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做好学籍变动。(1分) | | | ||
3.建立学业预警制度,对按计划完成学业难度较大的学生分等级进行学业预警和帮扶。(1分) | | | ||
4.3学生组织 建设(3分) | 1.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党团教育、管理和发展等文件齐全。(1分) | | | |
2.建立健全学生会、班委会、宿管会等学生组织,具有相应学生活动备案表。(1分) | | | ||
3.各教学班建立通信群,保证教育教学管理和考试等信息畅通。(1分) | | | ||
4.4安全保卫 (2分) | 1.健全各类安全保卫制度,相应文件齐全。(1分) | | | |
2.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生命教育、应急教育、自救自护教育、自我防身及其它安全常识教育,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案。(1分) | | | ||
4.5诚信考试 教育(4分) | 1.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每次考前组织专题诚信教育活动,将诚信考试纳入学生日常管理考核(2分) | | | |
2.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理。(2分) | | | ||
4.6宿舍文明 建设(3分) | 1.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1分) | | | |
2.宿舍硬件设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1分) | | | ||
3.宿舍区设有值班室,配备专职值班员和保洁员,确保宿舍安全卫生。(1分) | | | ||
4.7奖励与处分 (3分) | 1.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1分) | | | |
2.健全相应选拔、公示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1分) | | | ||
3.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1分) | | | ||
合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