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严正声明

创建者:沈国琴 发布时间:2026-02-06浏览次数:12

近期,我校发现社会上存在个别不法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站、自媒体平台、散发广告等多种渠道,冒用“南京审计大学”或“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名义,发布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虚假招生信息,作出“快速取证”“内部名额”“无需上课考试”等不实承诺。此类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校声誉,误导和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招生宣传及日常教学管理的严肃性与公平性,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官方招生主体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与教学工作,由学校统一管理,具体事务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二、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所有招生政策、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收费标准、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nauce.nau.edu.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

请考生务必以上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任何其他商业网站、搜索引擎、未经认证的自媒体账号,擅自发布的所谓“南京审计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均属虚假宣传,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规范招生与录取流程

1.报名与考试: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工作须在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按规定程序进行。

2.录取原则: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免试入学”“内部指标”“交钱保录”。

3.退役军人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按规定申请免试入学及学费补贴,具体政策、专业及流程严格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官网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切勿轻信中介承诺。

四、严格收费与财务管理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文科类2000元/学年,理工类2200元/学年)。学费由学生按学年直接缴纳至南京审计大学官方指定的唯一收费账户,学校出具正式财政票据。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所有要求将费用转入非“南京审计大学”账户的行为均属诈骗,请考生高度警惕,切勿转账。

五、警惕虚假承诺与欺诈行为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关于“不上课、不考试、包毕业”等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严格的教学、考核和毕业标准,获取学历文凭无任何“捷径”可走。因轻信虚假宣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法律追责权利

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南京审计大学正式授权,擅自以“南京审计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宣传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均属违法行为。我校对此类行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25)86585207, (025)86585206

咨询邮箱:jxjyxy@nau.edu.cn

特此声明。



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2月6日